2023年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3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于科學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號)等有關規定,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共招聘教師4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3年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1967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9月1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或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處受理,采取現場報名、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1.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現場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2.電子郵件報名時間: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6:00。報名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23年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2023年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各崗位報名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交所報崗位需求的材料(非必要的不用提供),如:身份證、本碩博畢業證、本碩博學位證、資格證及近期(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等。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碩博連讀者需提供碩博連讀證明或學信網學歷認證證明。以上材料均提交掃描件。
2.采取電子郵件報名人員,報名材料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嚴格按要求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掃描件存入一個文件夾,每樣材料做好命名,將文件夾打包壓縮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命名及發送郵件標題的格式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考生姓名”,如: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XX專業教師張三。報名人員須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錯報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5.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目錄進行設置。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由學校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查詢到資格審查結果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學校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
(一)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可采用網絡面試、現場面試等形式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方式待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為保證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師崗位均設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分數為65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及格分數線以上但未達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即:面試成績在60-65分之間)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列為擬聘人選。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出現同分,可保留小數點后三到四位計算成績。
(三)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考試成績在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