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磐石市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關于印發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吉市人社聯發〔2016〕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發〔2022〕4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為磐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計劃公開招聘PCR實驗室醫學檢驗技術人員10人。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5人,招聘范圍明確為2022年畢業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其條件詳見《2022年磐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所有考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6.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10月3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2022年磐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服務期限已滿或無服務期限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及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非2022年畢業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不視為2022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其中,報考招聘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2021年和2020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得報考;
6.磐石市衛生健康系統在編人員不得報考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
7.“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人員;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無論省內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均不得報考,切勿虛假瞞報,存在僥幸心理。此項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如公示、聘用、審檔調檔、工資核定)發現其已簽定的服務協議或辦理聘(錄)用通知書且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均取消聘用資格。
8.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網站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磐石市政府網站及“磐石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
四、報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磐石市衛生健康局和磐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所需材料
1.《2022年磐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考生報名表》打印版(附件2);
2.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查詢打印);
5.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3);
6.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張;
7.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8.報考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未參保證明材料(可持本人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局咨詢出具);
9.《報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及行程軌跡、體溫監測記錄單》(附件4)。
(二)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