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推動軟環境監督工作的持續改善,充分發揮民主監督、社會監督作用。按照《吉林省軟環境建設辦公室關于加強全省軟環境監督員隊伍和監測點建設工作的通知》(吉軟環境辦〔2020〕4號)要求,經市軟環境建設辦公室研究決定,現面向全市公開招募軟環境監督員、軟環境監測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監督員報名條件
1.關心蛟河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志愿參加軟環境監督工作。
2.為人正直、誠實守信、是非分明、遵紀守法。
3.熟悉了解社會管理、經濟運行相關的政策法規和軟環境建設制度要求,愿意和敢于監督,主動提出意見建議。
(二)監測點報名條件
1.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社會誠信度高、生產經營狀況好、持續發展潛力大。
2.合法經營,誠實守信,無不良記錄。
二、招募程序
1.申請報名。申請方式采取書面申請自薦形式,申請軟環境監督員填寫《蛟河市軟環境監督員申請表》(附件1),申請監測點填寫《蛟河市軟環境監測點申請表》(附件2)。企業(個體工商戶)可同時申請軟環境監督員和軟環境監測點。申請人(單位)請將申請表發送至電子郵箱(rhj67250284@163.com),申請日期截止為7月3日。
2.考察審核。市軟環境辦將組織人員通過咨詢、談話了解等方式進行審查,經研究決定招募人員和單位名單將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3.聘任管理。監督員聘任后,由省軟環境辦統一備案,統一核發吉林省軟環境監督員(電子)證。監測點由市軟環境辦統一發放軟環境監測點牌匾。監督員、監測點聘期均為兩年,到期后視具體情況進行續聘。
三、工作職責
(一)監督員職責
1.對全市軟環境建設相關的各級機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工作效率、紀律作風、司法執法等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
2.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軟環境工作部署情況進行監督和舉報。
3.收集、反映企業和群眾對軟環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定期提交軟環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5.積極參加軟環境辦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監測點職責
1.對涉企檢查、收費、處罰情況實時監督監測。對發生在監測點的依法、規范、高效的行政行為給予支持,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及時反映。
2.對重大投資項目注冊、立項、落地全過程實時監測。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審批效率、政策落實、監管執法、稅費收繳、紀律作風等情況和問題及時反映。
3.建立監測臺賬,如實記錄監測情況,如實反映軟環境真實狀況。采用文字記錄、音像實錄、網絡傳輸等方式向本級軟環境辦提供監測信息。
4.監測點企業需指定2名信息員,具體工作見監測點信息員職責。
(三)監測點信息員職責
1.對所在企業所遇檢查、收費(稅)、處罰等情況實時監測、及時上報,并留存文書資料。
2.對所在企業所有行政審批情況實時監測、及時上報,并留存文書資料。
3.對所在企業相關的利好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測監督,適時反映經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
4.對所在企業重大投資項目所涉所有審批、檢查、收費、驗收、處罰等各種文件、資料、單據的復印件,按時間先后順序裝訂成冊,繪制項目流程圖。
5.建立監測臺賬,將上述各種情況及意見建議記錄在案,全面真實反映監測點軟環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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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軟環境建設辦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