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夯實社會治理基礎提升城市社區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經市委、市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崗位(簡稱“社工崗”)人員。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計劃公開招聘“社工崗”70人,詳見《2022年樺甸市公開招聘城市社區“社工崗”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戶籍要求
1.具有樺甸市戶籍(以2022年8月2日之前取得樺甸市戶籍時間為準,含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軍人中因就讀大學或參軍時戶口遷出至學校、軍隊,畢業或退役暫未遷回樺甸市的),其他往屆畢業生戶口未遷回的不在報名范圍之內;
2.配偶具有樺甸市戶籍且在樺甸市實際居住的人員;
3.持有樺甸市居住證或房產證且在樺甸市實際居住的非樺甸市戶籍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和品行,組織紀律性強;
3.熱愛社區工作,熱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無前科劣跡行為;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期間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以2022年8月2日之前取得畢業證為準);
6.目前仍在我市城市社區工作且連續工作年限2年以上,同時滿足社保繳費年限5年以上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7年8月2日以后出生,報名時需提供社區、街道兩級證明);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黨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3.有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或組織參與非正常集體上訪的人員;
4.全日制在校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樺甸市城市社區現任“兩委”成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報名地點: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需填寫《2022年樺甸市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攜帶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證明、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復印件及4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報名地點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配偶具有樺甸市戶籍且在樺甸市實際居住的報考人員需攜帶配偶的戶口本、結婚證、居住地社區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持有樺甸市房產證且在樺甸市實際居住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房產證、居住地社區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及加分規定的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為退役軍人的需提供退役證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6.每名報考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它崗位。
7.請報考人員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崗位設置的條件,報名時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