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是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單位工作需要,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在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在編)共計9人,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4年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在編)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023年事業單位招考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條件:
(1)中藥檢驗崗(研究生)、生物制品檢驗崗、藥包材檢驗崗、抽樣崗、財務審核崗、項目科研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2)綜合管理崗: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貴州公務員
(二)崗位條件
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持有定向、委培單位同意的證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上海事業單位考試
3.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4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前。
報名方式: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掃描件、《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在編)報名表》電子版統一存放在一個壓縮文件內發送至493390104@qq.com。壓縮文件命名格式為:崗位名稱+姓名。
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實填寫《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在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的,責任自負;報名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偽造涂改證件或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報名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負責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和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為參加考試人員。
五、考試方式
考試由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會同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共同組織,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紀委、招聘單位全程派紀檢監察人員監督。各崗位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試方式,另行通知。
六、確定擬聘人員
按照招聘專業和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博士研究生依面試成績錄取招聘人數,錄用人數不足的,從應考的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面試成績在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網站查詢。經面試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考核體檢
招聘單位負責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合格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因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從進入同一專業和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八、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吉林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備案后,被聘用人員與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簽訂勞動合同。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后,如工作需要可以續簽。擬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以及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者,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專業和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如提供虛假材料,已簽訂勞動合同,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或經濟責任。
聯系人:張卓
電 話:0431-80833323
附件:
1.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在編)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2.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在編)報名表
2024年4月16日